来硕讲法|拆迁中聘请律师有哪些好处?
正常的征地拆迁应该是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并依法进行的,应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,是一个政府既收回了土地进行了公共利益的建设,也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。
但是实践中由于征地拆迁涉及到的巨大利益,有些政府官员在明知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拒不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,仍然要铤而走险不惜违反法律规定侵害老百姓权益。那在这样的情况下,聘请律师是极其合理的维权方式,那么律师维权到底有哪些好处呢?
有相当多的被拆迁认为,只有到最后要打官司时才需要找律师,其实这个想法是错误的。事前预防,要比预防挽救和弥补重要得多。
拆迁律师有长期的维权经验,清楚拆迁中的程序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,结合专业知识,在拆迁之初,就会告诉被拆迁人要拆迁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问题,如何协商补偿方式和数额,哪些材料是需要由拆迁提供 ,哪些材料是不能签字的等等,这样在整个维权的过程中,被拆迁人就会处于主动的地位,而不会消极被动挨打。这就是律师在帮助被拆迁人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作用。
拆迁的三个基本原则是“目的正当、程序合法、补偿合理”。目的不正当程序不合法的拆迁行为,被拆迁人有权说不。但是如何认定拆迁的正当性与合法性,是需要专业律师进行调查后才能得出结论,而不是任由拆迁工作人员的单方宣传,也不是自己一方的假定推断或道听途说。律师通过到相关部门的调查,能够明确拆迁行为是否合法,这样就知道该从何处入手维权。
什么是房屋拆迁评估?拆迁如何估价?依据是什么?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办?谁委托评估,评估的费用由谁来出。出现的评估结果是否合理?这些问题,有些是被拆迁人没有考虑的,有些是考虑到了,却不明白。专业律师能给出正确的指导意见,律师可以提供相对客观的补偿参考标准,这样既避免了漫天要价行为,也避免不必要的损失。
当拆迁人与被拆迁就补偿安置达不成协议时,一方可以请求行政裁决,这时被拆迁人需要陈述达不成协议的事实和理由。
在裁决规定的期限内,如仍达不成协议,被拆迁人仍不搬离拆迁范围的,拆迁人可以申请强制拆迁。这时又会出现一个裁决,对于这个裁决,被拆迁人也有救济的权利和途径,也需要由律师提供法律帮助。
如何确定补偿合理合法,这是整个拆迁案件中的重中之重,被拆迁人最想要的结果就是补偿结果令自己满意,而这种满意,有时是与市场的比较,有些是与其他被拆迁人的补偿数额比较,有些是自己想当然的预期,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结果是合理合法的,律师可以以其经验和专业知识达到依法拆迁,依法补偿的目的。
“不打没有准备的仗!”,当律师通过前期的的调查、研究,取得大量一手材料之后,就掌握了与拆迁人协商的筹码,再运用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与对方进行协商,进退有据,才能够达到最满意的谈判效果。
诉讼和复议虽然是当事人的权利,但是绝不是目的。知道诉讼的必要性才能够提起适当的诉讼。如何起诉?诉谁?诉什么?都是很专业的问题。更不用说如何准备材料和证据,如何质证和答辩,如何抓住要害一剑封喉式的法庭辩论等等。而律师能够运用自如,信手拈来,让诉讼维权变得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事情。
实践上拆迁中律师涉及的问题可能要复杂的多,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,能够帮助当事人能够全面帮助解决被拆迁人的全部法律问题,最终能够达成满意的补偿。
编辑:征迁小编